股指期货推出是否应先推融资融券机制?

股指期货推出是否应先推融资融券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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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逆势必死 回复:

有业内人士认为,我国在推出股指期货之前,应首先在现货市场上建立融资融券机制。支持上述观点的人强调,在允许做空股指之前,必须率先允许做空股票。股票市场的融资业务是指投资者向证券公司等机构借钱,用于购买证券,借款到期时,客户要偿还本息,这种方式也称为“买空”。融券业务则是指投资者向证券公司等机构借入证券后卖出,到期时,返还相同种类和数量的证券,同时还要支付一定的利息,把这种方式也称为“卖空”。对此,中国台湾期货交易所前副总裁臧大年表示,融资融券机制不是推出股指期货的绝对必要条件,但如果能先于期指推出,则能使股指期货与现货交易更为顺畅,整个金融市场更为完整、公平。“融券机制的存在可以最大程度上降低逼空行情的发生。”臧大年表示,如果把股指期货看做大盘指数的多空信用交易,在个股没有相对应的融资券机制下,市场潜在的多空力量则不对称,会造成在期货市场,持有大量现货(股票)的交易人,主导的力量更大。从海外的经验看,全球大多数市场,包括英国、法国、韩国以及中国香港在内的多数国家和地区,在推出股指期货之前股票市场都尚未建立卖空机制。而美国、日本、中国台湾等少数国家和地区虽先于股指期货在股票市场建立了卖空机制,但这也是因为股票市场发展较早,而股指期货属于新生事物,并非刻意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