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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货和衍生品法》于8月1日起正式实施

《期货和衍生品法》于8月1日起实施,将为我国期货和衍生品市场提供完整的法律框架,意义深远。

期货和衍生品法》将衍生品交易纳入规章制度,并确立了单一主协议、终止净额结算、交易报告库等基础性制度,使衍生品市场有法可依,统一了期货和衍生品两个领域的监管标准。

《期货和衍生品法》还对跨境交易和监管协作进行了专章规定,为期货和衍生品市场进一步扩大双向开放,联通境内境外两个市场提供了基础法律规范。

《期货和衍生品法》对交易者合法权益保障方面也进行了明确的规定。

《期货和衍生品法》确立了交易者的知情权、查询权和保密权等,确立了调解、代表人诉讼等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并确立了普通交易者在同期货经营机构发生纠纷时的“举证责任倒置”原则,让交易者的合法权益得到了更好的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