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正文

国元期货一员工违规交易收监管警示函

证监会网站近日公布关于对侯伯双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经查,侯伯双作为期货从业人员,在国元期货有限公司任职期间,以他人的名义从事期货交易。上述行为违反了《期货从业人员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第(七)项的规定,根据《期货从业人员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中国证监会北京监管局决定对侯伯双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

《期货从业人员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第(七)项明确规定,期货从业人员不得以本人或者他人名义从事期货交易;根据《期货从业人员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将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

中国期货排名提醒广大期货同行,作为期货从业人员应当遵守执业行为规范。

标签: